1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企业加盖公章);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企业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;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
3、公司章程修正案(法人签署);
4、股东会变更决议(股东签署);
5、注册地址房产证复印件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发票复印件;
6、房屋租赁合同;
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;
8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副本。